在家樂福大世界店中,一名年僅18歲的少女將10余件商品的條形碼全換成了幾元甚至幾角的條形碼。在結賬后被商場保安抓住時,她竟一口咬定是標簽出錯,是商場自己的問題。
換條形碼·女孩被抓
據商場保安李某回憶,他正在商場內巡邏,突然發現一名學生模樣的女孩站在體育用品旁,樣子顯得有點緊張。他走近后,看到女孩將一雙鞋上的條形碼撕了下來,接著又撕下了另一件商品的條形碼,并把后來撕下的條形碼貼在了鞋子上。
李某立即意識到,女孩是將便宜商品的條形碼換在了比較貴的商品上“低價購物”,而女孩站的位置正好是監視器的死角。按照商場的規矩,貨物只要在賣場里,就仍然屬于商場。李某跟蹤著女孩,看她在商場里轉來轉去,選了衣服、鞋子、旅行包、化妝品等商品。等她付了款,李某就把女孩請進了安全部。
不肯松口·商場報警
女孩只花了40余元,一共買了11件商品,其中只有一件商品是原始條形碼,“還是個化妝品,條形碼是直接印在上面的,不像其他貼條形碼的商品。”商場安全部李經理告訴記者,運動鞋的條形碼原本價值56元,卻被女孩換成了6元的條形碼,“還有好多幾元十多元的東西,被貼上了幾角錢的條形碼。雖然商品一共只值一兩百元,但這種行為比偷盜更讓人氣憤。”
據了解,女孩只有18歲,剛從高新區某中學畢業。考慮到她還是個學生,保安準備網開一面,哪知道她一口咬定自己沒有換過條形碼,稱:“你們商場自己出了問題,還賴在我身上。”
“這么多人都看見了,其實自己認了,把錢給了,我們就不追究了。這樣倔的孩子,我還是第一次見到。”雙方在相持了近半小時后,保安無奈之下撥打了110報警。
不愿相信·警方調解
幾分鐘后,高新巡警趕到現場,依然未能說服女孩“認罪”。女孩的叔叔與姐姐在接到警方的電話后很快趕到家樂福。女孩的叔叔和姐姐均稱,女孩在家中一直都很聽話,家里教育也很好,她絕對不會干這種事情。巡警把女孩的家屬拉到一邊,勸道:“10多件商品,只有一件是原始條形碼。你想可不可能?為什么其他人碰不到這樣的事情?而且當時她換標簽,很多保安都看見了。”
由于調解無果,巡警將雙方帶到了芳草街派出所。最后女孩終于承認了自己更換標簽的事實,并對商品進行了賠償。家樂福方面隨后表示不繼續追究此事,但李經理對小女孩感到惋惜:“她真是的,沒有證據我們怎么可能冤枉她?”





